2011年2月25日

[思潮] 推土機終究開了進來….撕裂部落的永久屋政策


這是沒幾天前的事情, 也許安逸的台北人早已經忘了八八水災的悲劇, 也許從未了解, 但我要提醒還有點良心願意關心公平與正義的台灣人, 不公平的事情在台灣到處都是.... 這是一件
2009年莫拉克颱風造成台東縣金峰鄉嘉蘭村約60幾戶居民房屋流失、不堪居住,再加上危機戶與政府因防洪整治拆遷共30幾戶房舍,所以嘉蘭需要興 建的永久屋就有90幾戶之多。政府以「原村重建」方式安置災民,但卻不顧居民反對,歷經將近一年的爭議,政府已於去(2010)年12月22日公告強制徵 收嘉蘭村新富社區東側土地─ka-aluwan部落(嘉蘭部落)的傳統領域。而部分東側地主強烈反彈並組成自救會,於今年1月22日向監察院監察委員劉興 善和趙榮耀陳情。
「今天我們的口號是『反徵收』、『反撕裂』,今天監委來到這邊,是聽取人民的聲音,對政府的任何的政策,有不法或不適當的,他會提出糾正,等一下我 喊反徵收,大家就喊masalu(東排灣族語感恩感謝之意),為什麼要喊masalu,感謝監委願意前來聽取人民的聲音,把這些聲音帶回去,重新做一個思 考,重新對政府做一個糾正。」於陳情前準備時,嘉蘭部落會議主席李文彰說。
「反撕裂」是指反對政府的不當行政措施,導致嘉蘭被徵收土地居民與災民對立衝突,撕裂村民間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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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正在架設陳情布條(攝影:胡人元)

陳情現場,左起戴黑帽為監委劉興善與趙榮耀,右起戴黃頭巾為嘉蘭部落會議主席暨東側地主自救會總幹事李文彰,深藍帽子為嘉蘭安息日會牧師暨東側地主自救會主席黃進成牧師。(攝影:楊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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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蘭新富社區東西側永久屋用地範圍:西側包含五年前海棠颱風的15戶受災戶及莫拉克受災戶48戶,共63戶,圖為2010/7/30空照圖,已可見西側整地及海棠蓋屋情況。東側預計約蓋45戶房屋,基地上有兩戶住家。(圖源:Google Earth)
為何反對徵收?地主的心聲。
Ka-aluwan部落是最早移居嘉蘭村的住民,是現在嘉蘭村的發源地,從日據時期到國民政府遷台以來,有太多祖先們開墾與被殖民的辛酸史,政府口 口聲聲說重建要尊重原住民的文化與主體,怎能憑一只命令,就要剝奪嘉蘭村的傳統領地!知道監委前來,地主們將滿腹的委屈吐露出來:
「我們(ka-aluwan部落)民國二十幾年下來的,日本時代強迫我們下來,晚上白天都在工作,我們的爸爸媽媽白天晚上都去工作,就是在這個土地 上蓋房子,那時候大部分年輕人就死在這裏,過去我的父母親都在這邊死掉的捏,我們辛辛苦苦耕種的地,我們不能隨便把地賣掉,一定要抗議!」老人家憤慨的說 著,當年在山上好好的生活,卻因日本人的殖民需求而被迫下山做苦工,如今又再一次受到國民政府的殖民政策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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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aluwan部落還在山上時的位置。(圖源:Google Earth)
「以前凌晨三點,日本人用喇叭叫我們起來,去工作,到了早上七點,像人民公社一樣,拿著碗去拿飯,給得很少,以前很多人只能分一點點東西吃,很多人 餓死 很可憐,那時候就是每天開墾,不分日夜的工作,今天很累,很餓,生病的人先給他吃飯,小朋友沒有吃飯,只有老人家,有工作,才有飯吃,回家趕快趕快,隨便 那個菜放進去碗裡,比較多,我們才可以吃飯,那時候嬰兒死掉,沒有墳墓,只有大人有墳墓,日本人說,拿去丟,父母親不忍心,就偷偷摸摸給他放在床底下給他 挖挖挖埋起來,(這個土地)下面,都是我們的弟弟妹妹,我們不忍心被徵收,我們絕對不能離開這個地方。」另一個老人家流著淚說。
「現在很危險,要是我們下面(下部落)的家被流走了,我們要去哪裏?那我們的孫子要去哪裏?我們真正的嘉蘭村要去哪裏?那別人要住進來他們會舒服 嗎?我們的田地,我們的妹妹都在這邊,所以打死我們也絕對不會離開這個地方。」老人家說著。當年是國民政府的計畫,才遷居到原部落下方(但還是擁有原部落 的土地),但如今因為太麻里溪洪水沖刷,下部落的地越來越少,居民們害怕住家有一天會流走,故期盼保留東側土地做為最後棲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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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風災前的嘉蘭村下部落(圖源:Google Ea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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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風災後的嘉蘭村下部落,可對照上圖比較流失的範圍(圖源:Google Earth)
離鄉到都市打拼的記先生特地趕回來,也一樣擔憂:
「下一次風災(我們家若流失),我們要走到哪裏?我們這麼多兄弟,如果被徵收,難道都要搬出去嗎?我平常在台中工作,特地跑回來,(因為不斷的徵收說明會)來來回回的,我們只有這裡的土地可以蓋房子,我要我的弟弟住在這裡,所以堅持到底。」
「(莫拉克)風災時我不在場,我都在外面,當下聽到災情,會去行動,想說要怎麼幫助災民,去要物資,又捐錢,但又聽到要被徵收,怎麼能不激動,都想 哭了,我希望政府能給我們公平的待遇,我們希望能永久在這裡,不要遷到其他地方,難道只有災民可憐,我們不是可憐嗎?我弟弟他們不可憐嗎?」
安息日會的教會預定地也面臨被徵收命運,安息日會用地負責人黃進成牧師也向監委陳情:
「謝謝監委能夠體貼前來,為什麼我們會這麼重視這塊土地,這裡是真正被稱為嘉蘭村的發源地,就是這塊地,它有一個文化歷史的淵源,這裡面有很多小孩 子(的屍骨),在日本時代,殖民時代,他們不准小孩子埋葬到公墓,只能是大人,老人家就在夜裡偷偷將早夭的孩子埋葬在自己的家和工寮,所以這個土地裡面有 很多嬰靈,這些地主就心疼,如果這些土地賣出去了,就等於自己非常的不孝,這是從祖先到現在,日本時代 在這邊有國小,在這邊有部落,所以這是有歷史性,他們不願意被強制徵收,他們希望不要動這塊地,這有土地文化倫理在裡面。」
「第二個是,要給我們原住民一個尊嚴的空間,不要因為是天然災害,而再度地擴大傷害,不只是地主,也包括災民,也包括政府,這也建造了非常厚的一個 不能溝通的牆,我們宗教團體也已決定,我們願意陪他們一起度過難關,也希望政府能夠尋找一個安全的公有地,希望能有更好的協調方式。」
牧師誠懇的請求,也表達政府這樣的作為,不但讓地主成為災後的間接災民,也讓災民受到二度傷害,好像在搶自己人的地,造成村的撕裂,這樣的永久屋災民住的安心嗎?又更讓部落族人更加不信任政府,造成整體的長期傷害與斷裂。
嘉蘭部落會議主席李文彰說:
「聯合報寫得好像縣政府已經很優惠了(指縣政府的徵收價格),這不是用價錢可以定奪的,聯合報發縣政府的新聞稿,對我們很不公平,一分地二十一萬, 就可以強制徵收,台東縣政府便宜行事,一個不周詳的計畫,就送到內政部去審查,地主拿了錢,連周邊的地都買不起,有的老百姓,他就只有那麼一筆土地,他拿 了這二十一萬,請問,他要何去何從(要靠甚麼土地維生?),
我們下部落是不安全,這邊也是做一個預備居住的地方。土地跟我們原住民是息息相關的,我希望從今天起,我們部落的每個人都能重視土地的重要,他不是 一個金錢的問題,他是一個傳承的問題,地主雖然很少,但是正義是站在這裡,災民我們要照顧,但跟土地的所有權人要平等的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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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黃進成牧師,右為李文章主席(攝影:胡人元)
居民不願意被徵收的兩點歸納:
1. 強烈的歷史情感,希冀能讓這塊土地與文化傳承給孩子們。
2. 作為遇災時失去家園時的安置用地。
多重絕望
王vuvu(排灣族老人家的敬稱)在這次的土地爭議中,受到多重傷害。「我們4鄰54號的家(在莫拉克颱風時)已經被沖走了,我沒有家裡了,西側的 地又給我徵收了(本來擁有西側的土地,同樣作為永久屋用地,已被徵收),那我們要去哪裏了,我有九個孩子(目前只有大兒子留在村內,其他都在外地工作), 三十六個孫子,我的小孩要住到哪裏,我們原住民都要種小米種地瓜,我們要吃甚麼,地都被拿去了…我怎麼對得起我的祖先?」
2009年莫拉克颱風,位於下部落,王vuvu的大兒子新蓋不到半個月的房屋流走了,沒有工作的王大哥(大兒子),為那棟已經流失的房屋,還要負擔200多萬的房貸,每個月付1萬5,至少還要付個10年,在承擔風災的痛苦之餘,還要面對現實中最實際的壓力。
而那棟流失的房子那也是vuvu唯一的居所,後來vuvu就回到位於東側的土地蓋工寮自我安置,接著政府需要找嘉蘭的私有土地安置災民,就找了新富 社區西側和東側的土地,老vuvu想說,把西側的土地給政府,他們應該就不會要東側的土地吧,沒想到政府後來還是強制徵收了唯一的、且居住與農作了70幾 年的土地,老人家即將面臨失去家園的困境,而又不禁回想到,民國20幾年父母被日本人強迫遷居此地勞動,自己前面的11個兄弟姊妹,都在自己還不懂事的時 候,因苛刻生活環境,皆於此地過世。
公有地的可能性?
在監委、地主、縣政府的三方會談上,監委在聽取地主的心聲後,試圖了解與解決問題,而地主提出了是否能以正興村下方的公有地作為永久屋用地,部落會議主席李先生說:「我調過土地登記簿,那塊公有地至少有兩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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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興村下方公有地約略範圍(圖源:Google Earth)
而縣政府官員原民處科長王國政回答:
「那塊正興村下方的公有地,他是屬於太麻里鄉的都市計畫內的土地,要變更為住宅用地,要都市變更要花一段時間,而且不到2公頃,總共有11筆土地,將近有0.5公頃在潛勢危險區,而那塊土地上面有承租戶和占用戶(都是漢人,租用或佔用公有地種植農作物)…」
政府說都市計畫變更土地要花許多時間,但根據莫拉克條例第21條「辦理安置災區災民所需之土地,合於取代環境影響說明書之環境保育對策,於一定規模以下,經土地使用、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及水利等機關會勘認定安全無虞者,有關土地變更、開發事項,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之限制」,應該是不會如政府所說會花費許多時間,況且全台已有許多永久屋用地是依照莫拉克條例取得公有地的,台東縣大武鄉舊大武國小的公有地也是依此法用來安置大武鄉富山部落居民,縣府說法頗令人質疑。
筆者認為,對縣府來說最困擾的,應該那筆土地上已有漢人合法承租會非法占用,縣府光是要找地上物的補償金就頭痛了,何況還要處理漢人被取回土地的強烈反彈(儘管那是公有地,或是非法占用),這又牽涉到台東縣大量公有地遭漢人占用、農作開發以及漢人高官的選票及利益問題。
而是否又如官員所說的那塊土地面積不夠作為永久屋之用地?東側永久屋用地約2.6公頃,但是因為是山坡地,依照法規將有接近3.5成土地被用來做公園、綠地、滯洪池等公共設施(對於本來就生長在山林裡的部落族人是很不合理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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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公共建設將近佔六成(聯成開發計畫書簡報)
而地主與部分災民也提到了,是否政府可考慮位於台東市的知本開發隊的公有地作為永久屋,嘉蘭自救暨文化產業促進會蔣爭光先生也向陳情族人表明:
「昨天我跟黃牧師有討論過,怎麼樣來解決這樣的困擾和衝突,其實我們自己之前(去年3、4月時)做了一個問卷,我們也把資料送到縣政府,(災民)有 將近一半的人,是願意到台東的開發隊、或台東市的土地,可是這個資料,不曉得為什麼,台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並不重視,這個東西為什麼不讓它呈現出來,我們 跟他要回來,但他並沒有給我們。」
「第二次鄉公所,又針對這個部分做調查,但他的調查問卷表可能不是很完整,可能也經過一段時間的說明、和說服,又變成好像大家希望留在嘉蘭村,其實 我們也知道這塊土地有難度,我們也陳情送公文到總統府,但這個土地是由縣政府的需要機關去做處理。政府就用莫拉克條例,這個程序的正當性、正義性是不夠完 整,是不夠的,所以不只是總統府我們去陳情,內政部那邊,縣政府那邊,甚至縣長來,我們也跟他說這樣不行,我們也表達,如果這邊強制徵 收,蓋了房子,我們怎麼住得下去,受災戶怎麼住得下去,都是自己的族人,在被傷害之下蓋的房子,我們沒有辦法住,我們特別去做這樣的一個說明,所以,看縣 政府有沒有另外一個想法,現在他很堅持,我認為他採取一個非常不好的行為,就是績效導向,為什麼一定是績效為主?
當初災民沒料到東側居民是如此的反彈,如今受災戶也不願意和族人衝突,政府能否再做一次災民的意願調查,而去尋找其他的公有地呢?據台東縣政府原民 處王國政科長所說,一方面東側土地開發案已經過了內政部的核定,幾百萬的規劃費已經花下去,規劃案也已花了一年才跑完,要重頭再來,可能又要花錢和時間, 中央很難有這個意願。
但是政府的莽撞政策,難道要災民和地主去承擔嗎?如果能夠不傷害任何人,災民也願意等待,難道不能重頭來規劃嗎?
而於2月15日與筆者同訪王科長的伙伴蘇雅婷詢問王科長:「是要多花半年來處理?還是要花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讓族人處於撕裂的傷痛?」無奈在政府的官僚體系下,連身為原住民的官員也迴避了這個層層體制壓迫於弱勢原民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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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的孩子們,作為土地與歷史的繼承者,一同捍衛祖先的土地。(攝影:胡人元)
監委的回應
在大概聽取地主與縣府官員的聲音後,監委趙榮耀表示:「剛剛在陳情,我們也覺得有點道理,不管是重視這邊歷史性,或是靠這裡來為生,或是居住地,那你們是住在這裡的人,要幫助監委和縣政府找地。」
監委劉興善則說:「縣政府要提供給我們幾個資料,一個是,嘉蘭村附近有沒有其他的公有土地或著是國營企業土地,第二個再查一下,全省其他地方,有沒 有因為要安置災民而有類似需要徵收的具體案例,如果有的話,他們又怎麼處裡,可以做參考,如果沒有,那縣政府應該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縣政府應該要有其他 的處理方式,那資料多久可以給我們?」
王政國科長說:「一個星期可以。」而一星期的事後訪問王科長,他表示詳細的資料已經給監委了,必須等監委的回覆,才能讓地主一併知道縣府的調查資料以及監委的回答。
嘉蘭鄉民代表高勤書也在最後詢問:「那個強制徵收的動作可不可以先停止,因為已經公告了?」12月22日已公告強制徵收,許多老人家相當焦慮與恐慌。
監委則回答:「那個法律程序我們沒有辦法,我們沒有這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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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族人,無不希望能將土地與故事讓自己的後代能夠傳承下去。(攝影:胡人元)
推土機終究開了進來
2011年1月29日,推土機還是開進了東側土地─ka-aluwan部落的傳統領域,
「因為我這個工程已經開工了,那你有問題的地方我就先空著…那沒有墓碑所以我們不曉的…那你有問題的地方我們先繞過去。」工程人員說。
「我大哥二哥都埋在裡面,都埋在房子裡床部底下,我大哥二哥都在那邊,我媽媽說不要去動他!」蘇老vuvu眼眶泛淚的說。
「我現在沒有要挖,我只是把樹弄開,要做測量,我希望大家可以都講清楚,縣政府可以移交給我工程用地,然後我進去,我也不希望造成你們的困擾,但剛才老人家跟我們反應,我們也避開…。」工程人員無奈地說。
而那天剛好是嘉蘭海棠颱風(2005年海棠颱風造成嘉蘭村約15戶房屋流失,如今才得安置)永久屋的落成典禮,縣長黃健庭參與典禮,地主王vuvu情緒激動哽咽的向縣長陳情:「我們都沒答應怎麼動工?我不要錢!我不要錢啦!」
但縣長只表達無奈與慣例式回答:「如果我們這麼輕易,一開始就要動用徵收,我們不會整個工程拖到今天,幾乎是全國最慢的工程!」縣長有沒有搞錯?重 建不是只有災民(目前災民也有中繼屋得以暫時安置),而是要照顧部落整體,只有妥不妥當,哪有一昧追求房屋蓋好的速率,先蓋好房子代表重建有效有功?還是 縣長屈於中央魯莽的政策壓力之下?
縣長繼續說:「他的狀況心理面覺得很難過,我們也會去尋求,有沒有更好的方法來協助他,但如果因為這樣整個案回到原點,要重新想方案,拖下去中央都 不知道怎麼幫我們,地主的權利,我們會在合法合理的範圍,給他最好的。」打模糊仗和官方式回答,一樣沒有處理問題、沒有關照到地主與災民的心情,執意撕裂 部落。
縣政府城鄉處長許瑞貴更誇張的說:「從一開始到現在我們講的就是速度!」他又接著說:「那目前,我們東側的土地,紅會已經沒有經費了,世展那邊也沒有了,所以你提的,再改地方的話,那房子就不可能蓋起來了。」
這是在威脅嗎?明明當初是政府錯誤的政策,為何現在還理直氣壯,毫不反省認錯,台東縣政府的官員毫無民主素養,人民只能任他們擺佈,演出「重建有效率的」的戲碼。
官員照例照完相、丟完話,只留下一群錯愕、憤怒、悲痛的村民。
官方提出的替代方案:擴大建築用地,再配售給被徵收土地的人
2月14日,縣政府原民處王國政科長向金峰鄉長章正輝及鄉民代表會提出了一個處理東側土地爭議的替代案,就是除了東側永久屋用地外,再擴大徵收周邊 私人土地,將徵收的原住民保留地改為建地,再以抵價地或配售給地主(當然地主賣地了也可以不買回)。該辦法是依據「原住民保留地建築用地統一規劃作業須 知」處理,與「區段徵收」雷同,和莫拉克重建條例無關,海棠受災戶永久屋就是以此模式取得土地。
但是王科長提這個替代案有兩個前提條件,第一,是要求地主要先同意讓東側土地如預定計畫開發施工;第二,是必須由鄉公所來提案,這樣金峰鄉民才有優先承購權,如果由縣府提案,承購權便屬於全縣原住民。
筆者私下徵詢反對被徵收土地者的意見,他們雖然欣慰政府終於開始想替代案,但對這個沒有白紙黑字保證的替代案仍舊充滿疑慮,再說,如果答應開發在先,但充滿變數的擴大徵收案再後,這種孤注一擲的承諾,會不會換來的只是村內更大的爭議而已,政府積極的作為與保證究竟在哪裡?
這個辦法,往好的方面來看,本來大多數只有農地的地主,當然很難實現給孩子們建屋的夢想,最多只能蓋一層的工寮、農舍,但透過統一規劃變更建地,就可以蓋住屋了。
但是徵收是以原本保留地的低價去進行的,那大部分的地主有能力去買變更規畫過的建地嗎(與農地至少差了5倍以上的價格)?或著,東側土地及其他計畫要擴大徵收之地的土地筆數以及地主繁多,除了要徵求其他地主的同意是個問題,要怎麼分配規畫後的土地也是個問題。
王科長也表示,對於這件事情它能提計畫和想法,但首先要金峰鄉公所能夠積極配合推動,如果開始啟動,最快也要半年才能夠完成。
反徵收的行動
目前東側反對土地被徵收的居民已請律師提出訴願,準備進行訴訟,透過法律來抵擋政府強制徵收私人土地來安置他人的作為,但東側地主自救會主席黃進成 牧師也表示,希望透過近期內在嘉蘭村舉行的部落會議,能夠聯合反徵收者與受災戶,甚至村民也一起聯署支持政府這樣不當、撕裂部落的政策,進而把這聲音推 動、陳情到縣政府、甚至中央,來讓政府官員改變決定。
要不真的到法律訴訟的地步,而且訴訟還真的打贏了,難道屆時已經住進去東側永久屋的受災戶,又得離開嗎?那真的是更加傷害兩邊村民的感情,政府也得繼續面對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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